畢業生離校就業標準流程
1.?????畢業生到就業指導中心領取《畢業生推薦表》、《就業協議書》、《實習協議書》與《就業審批表》.
2.?????輔導員登記離校畢業生名單,記錄就業去向,發放《離校通知單》,并在相關材料上簽署意見.
3.?????畢業生到所在系核對成績及獎懲情況,由所在系簽署意見.
4.?????畢業生到學工處備案、核對檔案,并由所在系簽署意見.
5.?????到后勤處及圖書館查清圖書、宿舍鑰匙等財產物資的歸還情況,并由后勤及圖書館簽署意見.
6.?????.到財務室清算學費及其他費用,由財務處簽署意見.
7.?????到就業指導中心交回《就業審批表》并備案,由就業指導中心簽署意見.
8.?????到教務處備案登記,收回學生證,由教務處簽署意見并開具結業證明,交回《離校通知單》以備案.
9.?????與單位簽署協議后,填寫《就業協議書》并交回一份給學院就業指導中心存檔;另交一份給省大中專院校就業指導中心辦理《報到證》.
10.?憑畢業生本人手中經各部門簽署意見的《就業協議書》,經教務處查證《離校通知單》后,方可領取畢業證;并持畢業證、身份證、報到證到長沙洞井派出所辦理《戶口遷移證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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