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? 按照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》(國辦發〔2013〕35號)和《關于做好2013-2014年國有企業招收高校畢業生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國資廳發分配〔2013〕37號)等文件規定:
(1)承擔對口支援西藏、青海、新疆任務的中央企業要結合援助項目建設,積極吸納當地高校畢業生就業。
(2)規范國有單位招聘行為,完善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,探索建立國有單位招聘信息統一公開發布制度,加強國有企業招聘活動監管,在國有企業全面推行分級分類的公開招聘制度,切實做到信息公開、過程公開、結果公開。
(3)規范招收高校畢業生工作的程序和流程。加強招聘過程管理,創新監督形式,在招錄崗位、資格要求、招收程序等方面統一安排,及時準確公布報名、資格審查、筆試、面試以及招聘結果等相關信息,切實做到信息公開、過程公開、結果公開。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就業歧視,嚴禁在招聘過程中違反國家規定對性別、戶籍、學歷、院校等條件進行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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